——《辨中边论》探微
济群法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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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四、处善巧

  已说界义,处义云何?颂曰:

    能受所了境,用门义名处。

    论曰:此中能受受用门义,谓六内处。若所了境受用门义,是六外处。

  十二处的内容是六根和六尘。六根是能受,能受用六尘境界。眼睛以色为食,看到好看的颜色就感觉赏心悦目,看了又想看。耳朵以音声为食,听到悦耳的声音就感到身心舒畅,听了还想听。听着那美妙的旋律心里就舒服,连身体也健康了,似乎好听的声音营养丰富,而难听的声音就像劣质食品,听了都感到恶心。此外,鼻子享受香气,舌头享受美味,身体享受舒适的环境,意念享受思惟,思考一些有益的问题,心里就会感到很高兴。相反,思考一些伤脑筋的事,就会感到难过。所以,能享受的是六根。
  佛教认为一切有情皆依食而住,即有情的生存要依靠食。平常人们所理解的食往往指饮食,其实佛教讲的食有四种,分别是段食、触食、思食、识食。这就包括美食、美音声和优雅的环境、精神的享受等。相反,不好的饮食和环境,直接影响到一个人的情绪,甚至威胁到一个人的生存。
  什么叫处?处是受用门义。处指处所,是门的意思。六根是对外界开放的六个窗口,也是一个人内心与外在环境相沟通的六个渠道。六根缘六尘,然后一切精神活动由此产生。如果少了一个门,比如说没有眼根,就少了眼睛的对外窗口,由眼睛所引发的一切精神活动也就不能产生了。所以人对外界的认识主要取决于六根。六根不缺,才能比较完整地认识世界。如果少了一门,就是少了一个认识的渠道,也就比别人少了一个世界。比如盲人就比常人少了色彩的世界,聋人就比常人少了音声的世界,鼻子不灵敏的人就少了香味的世界,没有味觉的人永远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好吃,就少了美味的世界。
  “论曰:此中能受受用门义,谓六内处。若所了境受用门义,是六外处。”六根能受用外在的六尘境界,所以又称为十二处。能受用的是六内处,所了别的境界就是六外处。因为不了解十二处的道理,有情众生执著有一个恒常不变的受者在感受痛苦或快乐。事实上,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受者,有情苦乐的感受,是六根面对不同的六尘随缘生起。处善巧就是为了破除受者的这种执著。

乙五、缘起善巧

  已说处义,缘起义云何?颂曰:

    缘起义于因,果用无增减。

    论曰:于因果用,若无增益及无损减,是缘起义。应知此中增益因者,执行等有不平等因。损减因者,执彼无因。增益果者,执有我行等缘无明等生。损减果者,执无明等无行等果。增益用者,执无明等于生行等有别作用。损减用者,执无明等于生行等全无功能。若无如是三增减执,应知彼于缘起善巧。

  缘起的主要内容指十二因缘。应该怎样正确地认识十二因缘?佛法告诉我们,应该对缘起的因、缘起的果、缘起的用,做到无增益执和无损减执。增益执就是增多,损减执就是减少。应如实认识事物不增不减,五个苹果就是五个。如果认为是六个,就是增益执;如果认为是四个,就是损减执。认识到五个就是五个,才是中道的正确看法,是与事实相符合的看法。对于十二因缘也应该这样去认识。
  “论曰:于因果用,若无增益及无损减,是缘起义。”如果对缘起的因、缘起的果、缘起的用,不产生增益的执著,也不产生损减的执著,就是正确地认识缘起。
  “应知此中增益因者,执行等有不平等因。”增益就是添油加醋,本来没有,却认为有。比如本来没有固定不变的第一性,如果执著有第一性,就是增益因。就如十二因缘中“行”的生起,并没有一个独存的主宰者在产生作用,而是因缘和合的。如果执著有个实在的主宰者,就属于增益因。这是一种不平等的因,也是一种错误的因。
  “损减因者,执彼无因。”损减因,就是执著没有因,一切都是偶然的。正确的认识必须远离两边。执著有真实不变的自我和上帝,或哲学家所说的能生万物的第一因,都属于增益因。而像某些唯物论者那样,认为一切都是偶然的,就属于损减因。
  “增益果者,执有我行等缘无明等生。”增益果就是多出来的结果。诸法无我,但有情执著有一实在的我,从无明生起。其实,无明缘行,这是一种缘起的过程。
  “损减果者,执无明等无行等果。”损减果,执著无明等没有行等果。无明缘行,因果的规律如此。如果认为无明没有行等结果,不会生起行等,那就是损减果。
  “增益用者,执无明等于生行等有别作用。”假如执著无明生行之外还有其他的作用,就属于增益执。
  “损减用者,执无明等于生行等全无功能。”如果执著无明等不能产生行的功能,就属于损减执。
  “若无如是三增减执,应知彼于缘起善巧。”对十二缘起,从无明生行,行缘识,识缘名色,名色缘六入,乃至生缘老死,能够离开增益执和损减执这两种状态,就可以正确认识缘起的道理。反之,就不能正确认识世界,会认为有一个创造世界的能作者。但缘起法告诉我们,世界是缘起的,并没有一个作者。所以,如实认识缘起主要在于破除“执作者”性。

乙六、处非处善巧

  已说缘起义,处非处义云何?颂曰:

    于非爱爱净,俱生及胜主,得行不自在,是处非处义。

    论曰:处非处义略由七种不得自在,应知其相:一于非爱不得自在,谓由恶行虽无爱欲而堕恶趣。二于可爱不得自在,谓由妙行虽无爱欲而升善趣。三于清净不得自在,谓不断五盖不修七觉支,决定不能作苦边际。四于俱生不得自在,谓一世界无二如来、二转轮王俱时出现。五于胜主不得自在,谓女不作转轮王等。六于证得不得自在,谓女不证独觉无上正等菩提。七于现行不得自在,谓见谛者必不现行害生等事,诸异生类容可现行。《多界经》中广说此等,应随决了是处非处。

  所谓“处非处”,是说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能与不能的两个方面。举例来说,水具有湿性,可以清洗肮脏的东西。火具有暖性,可以烤熟生冷的食物。水可以把面粉糅在一起,但水没有热能,不能把生面团煮熟。而火可以煮熟生的食物,但不能把面粉糅在一起。可见,每件事物都有它能的一面和不能的一面,叫做“处非处义”。
  “论曰:处非处义略由七种不得自在,应知其相。”处非处义简单地说有七种不得自在。首先应该知道,处非处的意义主要在于破除我执,破除“上帝”的无所不能。佛法告诉我们,任何一种事物都有能与不能的两面,并没有一种事物能够代替一切。
  “一于非爱不得自在,谓由恶行虽无爱欲而堕恶趣。”一是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能自在。比如我们对自己不喜欢的人或事,心里希望远离它,但在很多情况下偏偏远离不了,所谓“不是冤家不碰头”。你不喜欢的人偏偏同住一个房间,床铺挨着床铺,真是难受!同样,我们也不想堕落到三恶道中,但若不信因果,坏事干尽,不想去也得去。这就是“于非爱不得自在”。
  “二于可爱不得自在,谓由妙行虽无爱欲而升善趣。”二是对于可爱的东西不能自在。这可以从两方面去理解:一是对可爱的东西,一般人都希望能得到它、占有它,事实上多半不能随心所欲,所以说“于可爱不得自在”。二是“谓由妙行虽无爱欲而升善趣”,善趣指人天道,行五戒十善必感人天果报。不论你向往或不向往,种了善因自然就得善果。这是客观的因果规律,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。
  “三于清净不得自在,谓不断五盖不修七觉支,决定不能作苦边际。”三是“于清净不得自在”,我们希望清净,希望没有烦恼,事实上没那么简单,并不是想没烦恼就没烦恼。想没有烦恼,烦恼可能更多。假如一个人不断五盖,不断睡眠、掉悔、贪欲、瞋恚、疑法五种烦恼,不修七种觉支,绝对没办法断除烦恼,绝对不能断除生死痛苦。
  “四于俱生不得自在,谓一世界无二如来、二转轮王俱时出现。”什么叫俱生呢?就是在一个世界中不能同时有两位如来出世。想有两位如来同时出世,是办不到的。因为众生的福报没那么大,所以一个世界里不仅不可能出现两个如来,甚至不可能同时出现两个转轮圣王。这就是“于俱生不得自在”。
  “五于胜主不得自在,谓女不作转轮王等。”转轮圣王是古印度理想的君主,以仁义治国,当他出现的时候,四方诸侯臣服,天下大治。转轮圣王必须是男身,女身无法当转轮圣王,这就是“于胜主不得自在”。
  “六于证得不得自在,谓女不证独觉无上正等菩提。”第六是“于证得不得自在”。女身不能证得独觉及无上正等菩提,也就是说,不能以女身成佛。《法华经》中有龙女成佛的故事,不过龙女在成佛的刹那,已经转女成男。所以女众不证独觉,不证无上正等菩提,但还可以证得阿罗汉果。
  “七于现行不得自在,谓见谛者必不现行害生等事。”初果的圣人和初地以上的菩萨,想让他干坏事也干不成的。因为见谛的圣人深信因果,宁舍生命也不会去干伤害众生的事。“诸异生类容可现行。《多界经》中广说此等,应随决了是处非处。”相反,所有的异生,即地前菩萨及初果以前的凡夫众生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。在《多界经》中,关于这些道理说得很多。
  处非处善巧主要破除什么呢?主要破除“执自在”性。印度的外道认为,大自在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,像上帝一样无所不能。佛陀可不是全能的,还有七能三不能之类,所以说“于处非处不得自在”。无论科学、哲学还是佛学,都不是万能的。科学有科学解决的领域,佛学有佛学解决的领域。不能用佛学代替科学,也不能用科学代替佛学。所以,世间任何事物都有能与不能的两个方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