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群法师

  戒律在当今僧团是否具有实践价值?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戒律?如何发扬戒律的作用以造福人类?都是我们需要认真面对的重要问题。我想就此谈些个人看法。

一、认识戒律的重要地位

  原始僧团不设立权威,也无行政领袖。即使至尊如佛陀,与弟子也只是一种师生关系,彼此平等生活,并自称“我亦在僧数”[1],是僧团的一份子。佛陀对弟子们在修学上的教诫,是自依止和法依止[2]。自依止,就是依靠自己的努力;法依止,就是依靠佛法的指引。法,包括教理与律制,由依法修行获得解脱。佛教虽然强调亲近善知识,但也是为学习和通达佛法服务的。佛教的僧团是“以律摄僧”[3],也就是说,整个僧团都以律仪为基础,僧众依戒律共同生活。依戒律建立的僧团,长幼有序,清净如法,是平等、和谐而民主的。在这种祥和的气氛中,大家都能安心修行,随缘度化,从而达到正法久住的效果。所以说,僧团之所以成为僧团,是因为有戒律;僧团之所以得以延续,也是因为有戒律。

二、如何正确地对待戒律

  在佛教界,对戒律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,或以为戒律早已过时,完全不适用于现代社会;或主张戒律是由佛制,任何一条都应严格遵守。其实,这两种方式都有失偏颇。
  因为戒律是有其时节因缘的,既有普遍性,又有局限性。其局限性在于,戒律是在某种特定因缘下制定,这一因缘在当时的印度存在,在今天的中国未必存在。其普遍性在于,人类都有共同的禀性。不论古今中外,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,就如饮食男女和杀盗淫妄,古人如此,今人也是如此。所以,戒律在今天依然具有现实意义。
  或许有人会说:戒律是佛制的,作为佛弟子唯有认真实行,而无取舍的权利。其实也不然,《五分律》中,有“随时毗尼”与“随方毗尼”的规定[4]。佛陀在律中说:“虽是我所制,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,皆不应用。虽非我所制,而于余方必应行者,皆不得不行[5]。”这就为我们提供了看待戒律,以及对戒律进行取舍的标准。
  关于戒律的具体内容,比如菩萨戒,主要有梵网菩萨戒和瑜伽菩萨戒两种[6]。自古以来,中国一直盛行梵网戒。事实上,梵网菩萨戒是大菩萨的境界,是卢舍那佛在千花台上为释迦牟尼佛及大千世界云集的大菩萨所说,不是根据常人制定的,非常难行。国人虽对之推崇备至,但千百年来却鲜有人能真正地身体力行。反之,瑜伽菩萨戒则是弥勒菩萨为娑婆世界的众生所说,开遮善巧,可行性高。应该说,它比梵网戒更为契机,值得大力推广。
  比丘戒,包括止持与作持两方面的内容。止持方面,即250条戒相,是对杀盗淫妄的禁止,以及对衣食住行的规定。在五篇五聚中[7],围绕杀盗淫妄的有关规定,应当认真对待,严格执行;而关于衣食住行方面的规定,尤其是衣和住,因为生活环境和当时的印度不同,就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取舍。至于作持方面,如羯磨、布萨、安居、自恣[8]等,是僧团共行的内容,我们也应认真实践。

三、发扬戒律的价值意义

  法制不健全,国家必乱。同样的道理,僧团若无戒律进行约束,也会出现不如法的混乱局面。中国佛教自唐宋禅宗盛行后,清规[9]几乎取代了戒律。时至今日,清规也逐渐有名无实,使整个教界处于无法无天的状态。所以,在今天弘扬戒律就显得特别重要,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。
  1.自身修养的价值:出家成为僧宝,并非剃发染衣便大功告成。所以名之为僧宝,关键不在于形象,而在于他所拥有的僧格。僧格从哪里来?就是从长期的戒律生活中养成。佛制比丘“五年学戒,不离依止”[10]。有了僧格,方可学习经论。僧人虽已出家,但无始以来形成的烦恼及不良习惯并不会因出家彻底消失,有时难免现行。通过半月半月布萨,可以对自身进行不断的反省和检讨,使人格逐渐完善。而每年的结夏安居,则属于定时专修。僧人若长年忙于事务与弘法,频繁接触社会,难免染著五欲六尘。通过定期安居提高宗教素养,才能更好地管理寺院、弘法利生。
  2.健全僧团的价值:要建立如法的僧团,首先须对僧人的来源进行严格把关。在律藏的“授戒犍度“中[11],提出十三难十六遮,是关于出家受戒的资格审查。若犯有边罪,或有生理缺陷、智力低劣及父母不允许等情况,就不能出家受戒[12],以此保证僧源的质量。《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》中,也谈到剃度师的资格、度人数目及对象、出家手续及师徒间的责任义务[13]。这是关于僧人教育问题的规定,旨在提高僧伽素质。而布萨是从个体的净化着手,从而达到整体的清净,以保证僧团的纯洁性。
  按照戒律所建立的僧团,依戒腊大小而论长幼,使僧团井然有序。同时依羯磨制度,做到僧事僧断,不以个人意志为决定,体现了僧团的高度民主。在羯磨作法时,大众推选德才兼备者作为主持,反映了僧团重德重才的原则。而“身和同住、语和无诤、意和同悦、戒和同修、利和同均、见和同解”的“六和”精神,更体现出僧团的平等思想。其中,“戒和同修”是律制的平等,“利和同均”是经济的均衡,“见和同解”是思想的统一。僧团唯有发扬“六和”精神,才能成为和谐民主、清净安乐的僧团。
  3.安定社会的价值:这个世界上,到处都有杀人、偷盗、强暴、欺骗等犯罪现象,使社会失去安定,世界失去和平。五戒中的不杀、不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,就是为了帮助我们对治这些恶行。如果多一人遵行五戒,社会就减少一分危机,增加一分安全。由别解脱戒[14]建立起来的僧团,则具有教化社会、净化人心的作用。而菩萨道行者所遵循的菩萨戒,更是以六度四摄等利他行,积极贯彻大慈大悲的菩萨道精神。如果人人能够奉行五戒乃至菩萨戒,人间便是和乐的净土。

      注释:
  1《增一阿含》卷二十六,T2-637上。

  2《长阿含》卷二:当自归依,归依于法,勿他归依。T1-15中。


  3《杂阿含》卷二十九,第826经:大师为诸声闻制戒,所谓摄僧,极摄僧。T2-211下。《四分律藏》卷一,十句义第一条,T22-570下。

  4随时毗尼、随方毗尼:戒律中佛未禁止之事,佛未开许之事,不经开废之新事例,得随顺地方风土、气候等斟酌开许废止。

  5《五分律》卷二十二,《大正藏》T22-153上。

  6梵网戒,指《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》(又名《梵网经》、《梵网戒品》)所说的十重戒及四十八轻戒。下卷即《梵网戒本》,又称《菩萨戒本》。

  瑜伽菩萨戒:指《瑜伽师地论?本地分》所说的四重戒(四他胜处法)及四十三轻戒。

  7五篇五聚:篇,指依照结成之罪果由重到轻而判分;聚,指按照罪性而分类。五篇为波罗夷罪、僧伽婆尸沙、波逸提、披罗提提舍尼、和突吉罗罪。五聚名称与五篇名称相同,若在五篇第三位加“偷兰遮罪”,则成六聚。若从“突吉罗罪”中分出“恶说罪”,则成七聚。

  8羯磨:梵语音译,汉译作业,是授戒、忏悔等事务的操作仪式,也是佛教的民主议决制度。

  布萨:梵语音译,汉译净住、善宿、长养。

  安居:梵语音译,又名夏安居、雨安居、坐夏、坐腊等,开始称结夏,结束称解夏。僧众每年有三个月禁止外出游化,以便精进修学。汉地一般在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之间。

  自恣:梵语音译,又译作随意,是在夏安居结束时(汉地一般在七月十六日),在比丘之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,请其他清净比丘指出自己的缺点,并以忏悔获得清净。

  9《清规》,是各宗因时因地而制寺规的统称,以唐怀海禅师所立《百丈清规》最为著名。

  10《毗尼母经》卷八,“未满五腊比丘不离依止”,T24-844下。

  11犍度:巴利语音译,汉译蕴、聚、积、藏、结、节等,律中指篇章之名。

  12参见《四分律》卷第三十五。

  13参见《四分律行事钞》卷上,“师资相摄篇第九”,T40-30下。

  14别解脱戒:又名别解脱律仪,别解脱是戒法的别名,因受戒能使身口意恶业别别解脱而得名。因合于律仪,又名别解脱律仪,包括五戒、八戒,十戒、沙弥戒、具足戒等。

刊载于《法音》1996年第11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