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《唯识三十论》解析
济群法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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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能变为思量能变,这是末那识的特征,即恒审思量。末那识为八识中的第七识,和第八识一样,同属潜意识的范畴,非意识所能了知。
  世间哲学只讲到前六识,在部派佛教中虽已出现关于第八识的思想,但并未明确说明。既然唯识宗率先提出第七识和第八识的概念,势必要对此进行论证。所以,关于阿赖耶识的成立,从《瑜伽师地论》、《摄大乘论》,到《成唯识论》,都展开了相关论证。
  《成唯识论》是以五教十证来成立阿赖耶识。在佛法中,要论证某种思想,往往是通过教证和理证两方面进行。所谓教证,也就是依圣教量,即佛陀演说的经教来印证。所谓理证,就是通过理论和逻辑进行论证。
  第七识的提出,同样需要经过教证和理证方能成立。如果说第八识的提出主要是为了建立生命载体,那么,第七识的提出则是为了建立凡夫身份。凡夫和圣贤的根本区别何在?为什么我们不能成为圣贤?究其根源,就在于末那识。末那识无始以来都处于我执状态,一方面执我为中心,一方面处处着相。这一心理根源,使有情始终处于凡夫状态。
  关于第七识的成立,也有二教六证。其中,第一种是不共无明,需有一种相应的识为依止,第四种是二定差别,即无想定和灭尽定的差别,还有无想有染证,都说明无想定中因为末那识的染污心、心所还在活动,便注定无想定仍属于凡夫位。以此证明第七末那识的存在。
  关于末那识的内容,《成唯识论》主要是从八段十门展开说明:

一、举体出名门

  第一为举体出名门。所谓举体,就是举出思量能变识的体和名称,《唯识三十论》曰:

  次第二能变,是识名末那。

  “次”,是相对于初能变“初阿赖耶识”而言,为第二能变。“是识名末那”告诉我们,次能变名为“末那”。末那是梵语,为思量义。思为思维,量为分别和衡量。
  事实上,任何一种精神活动都具有思量的内涵,为什么独将第七识名为思量?因为只有第七识的思量才具备恒和审的特点,恒为稳定相续,审为思量分别。第八识的特点是恒而非审,思量作用非常微细;前六识的特点是审而非恒,思量活动虽然强烈,却是时有间断。惟有第七末那识,既像第八识一样相续不断,又像前六识一样具有推理和分别的作用,只不过它的推理和分别都是错误的。从三量的角度来说,第七识是属于非量。量就是判断,正确的推理为比量,错误的推理为非量。正因为第七识具备恒和审的特点,因此在心、意、识之间,独名为“意”。
  既然名之为“意”,又作为识而存在,为什么不叫意识呢?主要是为了简别与第六意识的不同,否则都名为意识,岂非混淆不清?此外,末那又是第六意识生起的所依。前五识的生起有各自的俱有依,如眼识以眼根为俱有依。第六意识以末那识为俱有依,从这个意义上看,末那的侧重点在于意根,故独得“意”之名。

二、末那的所依

  任何识的生起都有各自依赖的缘,但第八识却没有说到所依,因为它的特点是被别人依赖。虽然它也需要仗缘而生,如赖耶种子由前七识的现行熏习而成,彼此有相互依赖的关系。但第八识的特点是作为宇宙人生展开的根本依止,所以,第八识的主要特点不是依赖他人,而在于被他人依赖。
  关于第七识的所依门,《唯识三十论》曰:

  依彼转。

  “彼”是指第八阿赖耶识,“转”是生起和相续。也就是说,第七末那识依第八阿赖耶识为生起之本,这在十大论师中也有不同观点,此为护法论师之见。护法论师认为,末那识主要依第八识的现行识和种子,即现行赖耶和种子赖耶。
  首先说种子赖耶,从唯识宗的角度说,种子赖耶不仅是第七识生起的因缘依,也是一切法生起的因缘依。种子有等流种子和异熟种子之分,前者又名名言种子,后者又名业种子。其中,等流种子是八识三性诸法生起的亲因缘,而异熟种子则是八识三性诸法生起的增上缘。从哲学意义上说,等流种子相当于质料因,而业种子相当于动力因。
  其次是现行赖耶,这是末那识生起的俱有依。所谓俱有,即同时存在的重要依止。如前五识是以五根为俱有依,第六识是以末那为俱有依,而第七识则以第八识的现行赖耶为俱有依。
  除此之外,心法的生起还要有开导依。心法具有念念生灭的特点,而在种子的延续过程中,前念就是后念的开导依。前面的念头过去,后面的念头才能接着生起,就像我们走路要一步一步地走,说话要一句一句地说。从四缘生诸法的角度来说,因缘虽是必不可少的,但还需有作为增上缘的俱有依和作为等无间缘的开导依。

三、末那的所缘

  在心法生起所需的四缘中,前面已说了三种,接着要说的是所缘缘,即心法生起所缘的境界。佛法说的所缘,包含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。前六识在认识境界时,眼识所缘的是眼识变现的境界,耳识所缘的是耳识变现的境界,这一特点在前面已作过介绍,即“以所变为自所缘”。
 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:如果说我们认识的都是自己变现的境界,那我的所缘和你们的所缘有什么关系呢?关系就在于,我的境界是你们的疏所缘缘,同时,你们的境界也是我的疏所缘缘。虽然你们的境界会对我有所影响,这种影响是外在的。我所缘的并非你们的境界,而是我自己变现的,由自身情绪和经验在心中形成的境界。所以说,我们认识的境界互为疏所缘缘,会成为彼此认识世界的增上缘。但你们不能直接认识我的境界,我也不能直接认识你们的境界。我们同在一个环境,彼此认识的还是各自的境界,尽管这种境界是相关的,就像房间里有几十盏灯,虽然每盏灯的光明都是独立的,都会布满整个房间,但灯和灯之间仍会互相影响。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存在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,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同样存在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。
  关于第七识的所缘,《唯识三十论》曰:

  缘彼。

  “缘彼”与“依彼转”之“彼”同为第八识。也就是说,第七识所缘的对象为第八识。第七识在缘第八识时,同样存在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。第七识所缘的主要是第八识的见分,也就是作为生命主体的部分。见分具有相似相续的特点,由种子的相续导致见分的相续。但凡夫的认识非常粗糙,尤其是第七识,在众多烦恼的相应下,没有能力正确认识第八识。第八识的见分虽念念生灭,但第七识还是将它当做独存的实体,执持其为其恒常不变。这和第八识本身虽有相关之处,却又不尽相同。这也就是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的区别,疏所缘缘是第八识变现的见相分,而亲所缘缘则是第七识自变的影相。正因为第七末那识缘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为我,才成为我执的根源,成为有情生命流转的根源。所以说,众生处处以自我为中心,只是因为对自身的错误认识所致。
  对于这一问题,其他论师也有不同观点。难陀论师认为,第七识缘心王也缘心所,并由缘心王而执我,缘心所而执我所;火辩论师认为,第七识既缘第八识的见分,也缘第八识的相分,由缘第八识的见分而执我,缘第八识的相分而执我所;而安慧等论师,认为第七识是执第八识的现行为我,执第八识的种子为我所。但从护法论师的观点来说,这些说法都是有问题的,不符合第七识执我的认识习惯。

四、末那的行相

  体性行相门包含体性门和行相门两门。《唯识三十论》曰:

  思量为性相。

  性就是体性,指自体;相就是行相,指作用特征。八识五十一心所都有见分、相分、自证分和证自证分。自证分和证自证分为每个识的自体,而见分和相分为每个识在自体呈现出的作用。在我们的认识过程中,必然有能认识的觉知作用和所认识的境界。其中,能认识的作用为见分,所认识的境界为相分,而能认识和所认识皆依识的自证分产生。
  第七识的见分具有思量的特点,而自证分却微细难知。我们平时能感觉到的主要是见分,所以,“思量为性相”更多是从第七识的作用来推知其自体。正因为第七识以恒审思量为体性,因而得名“末那”。此处的“相”为行相而非相分,行相也就是对相分进行分别的能力,不是所分别的境界,因为相状本身不具备思量的能力。